網站更新日期:107/06/19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請仍需依衛福部相關最新法令
編號 | 品名 |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 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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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二丁基羥基甲苯 Dibutyl Hydroxy Toluene(BHT) |
1. 本品可使用於冷凍魚貝類及冷凍鯨魚肉之浸漬液;用量為 1.0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口香糖及泡泡糖;用量為 0.75g/kg 以下。 3. 本 品 可 使 用 於 油 脂 、 乳 酪(butter)、奶油(cream)、魚貝類乾製品及鹽藏品;用量為 0.20g/kg以下。 4. 本 品 可 使 用 於 脫 水 馬 鈴 薯 片( flakes ) 或 粉 、 脫 水 甘 薯 片(flakes),及其他乾燥穀類早餐;用量為 0.05g/kg 以下。 5. 本 品 可 使 用 於 馬 鈴 薯 顆 粒(granules);用量為 0.010g/kg 以下。 6.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為 0.40 g/kg 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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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丁基羥基甲氧苯 Butyl HydroxyAnisole(BHA) |
1. 本品可使用於冷凍魚貝類及冷凍鯨魚肉之浸漬液;用量為 1.0g/kg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口香糖及泡泡糖;用量為 0.75g/kg 以下。 3. 本 品 可 使 用 於 油 脂 、 乳 酪(butter)、奶油(cream)、魚貝類乾製品及鹽藏品;用量為 0.20g/kg以下。 4. 本 品 可 使 用 於 脫 水 馬 鈴 薯 片( flakes ) 或 粉 、 脫 水 甘 薯 片(flakes),及其他乾燥穀類早餐;用量為 0.05g/kg 以下。5. 本 品 可 使 用 於 馬 鈴 薯 顆 粒(granules);用量為 0.010g/kg 以下。 6.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為 0.40 g/kg 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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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L-抗壞血酸(維生素C) L-Ascorbic Acid(Vitamin C)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AscorbicAcid計為1.3g/kg以下。 | 限用為抗氧化劑。 |
004 | L-抗壞血酸鈉 Sodium L-Ascorbate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Ascorbic Acid計為1.3g/kg以下。 | 限用為抗氧化劑。 |
005 | L-抗壞血酸硬脂酸酯 L-Ascorbyl Stearate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Ascorbic Acid計為1.3g/kg以下。 | 限用為抗氧化劑。 |
006 | L-抗壞血酸棕櫚酸酯 L-Ascorbyl Palmitate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Ascorbic Acid計為1.3g/kg以下。 | 限用為抗氧化劑。 |
007 | 異抗壞血酸 Erythorbic Acid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Ascorbic Acid計為1.3g/kg以下。 | 限用為抗氧化劑。 |
008 | 異抗壞血酸鈉 Sodium Erythorbate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Ascorbic Acid計為1.3g/kg以下。 | 限用為抗氧化劑。 |
009 | 生育醇(維生素E) dl-α-Tocopherol(Vitamin E)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同營養添加劑生育醇(維生素E)之標準。 | |
010 | 沒食子酸丙酯 Propyl Gallate |
本品可使用於油脂、乳酪及奶油;用量為0.10g/kg以下。 | |
011 | 癒創樹脂 Guaiac Resin |
本品可使用於油脂、乳酪及奶油;用量為1.0g/kg以下。 | |
012 | L-半胱氨酸鹽酸鹽 L-CysteineMonohydrochloride |
本品可於麵包及果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 |
013 | 第三丁基氫醌 Tertiary Butyl Hydroquinone |
本品可使用於油脂、乳酪及奶油;用量為0.20g/kg以下。 | |
014 | L-抗壞血酸鈣 Calcium L-Ascorbate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以AscorbicAcid計為1.3g/kg以下。 | 限用為抗氧化劑。 |
015 | 混合濃縮生育醇 Tocopherols Concentrate,Mixed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同營養添加劑生育醇(維生素E)之標準。 | |
016 | 濃縮d-α-生育醇 d-α-Tocopherol Concentrate |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同營養添加劑生育醇(維生素E)之標準。 | |
017 | 乙烯二胺四醋酸二鈉或乙烯二胺四醋酸二鈉鈣 EDTA Na2 or EDTA CaNa2 |
本品可使用於為防止油脂氧化而引起變味之食品;用量為0.10g/kg以下(以食品重量計)。 | EDTANa2於最終食品完成前必須與鈣離子結合成EDTACaNa2。 |
018 | 亞硫酸鉀 Potassium Sulfite |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1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4g/kg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g/kg以下。 |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g/kg以下。 |
019 | 亞硫酸鈉 Sodium Sulfite |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 SO2 殘留量計為 0.03g/kg 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 SO2殘留量計為 0.1 g/kg 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 SO2 殘留量計為 0.04 g/kg 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 SO2 殘留量計為 0.05g/kg 以下。 |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
020 | 亞硫酸鈉(無水) Sodium Sulfite(Anhydrous) |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1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4g/kg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g/kg以下。 |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
021 | 亞硫酸氫鈉 Sodium Bisulfite |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1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4g/kg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g/kg以下。 |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
022 | 低亞硫酸鈉 Sodium Hydrosulfite |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1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4g/kg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g/kg以下。 |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
023 | 偏亞硫酸氫鉀 Potassium Metabisulfite |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1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4g/kg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g/kg以下。 |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
024 | 亞硫酸氫鉀 Potassium Bisulfite |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1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4g/kg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g/kg以下。 |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
025 | 偏亞硫酸氫鈉 Sodium Metabisulfite |
1.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3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1g/kg以下。 .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4g/kg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05g/kg以下。 |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
026 | α–醣基異槲皮苷 α–Glycosyl–isoquercitrin |
1.本品可用於飲料、蔬果汁、冷凍乳製品、動物膠、布丁、果醬、果凍、糖果、糕餅、湯粉及罐裝湯品,用量為150mg/kg以下。 2.本品可用於口香糖,用量為1500mg/kg以下。 |
●備 註
抗氧化劑混合使用時,每一種抗氧化劑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應不得大於 1 。
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