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更新日期:107/06/19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請仍需依衛福部相關最新法令
編號 | 品名 |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 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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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過氧化氫(雙氧水) Hydrogen Peroxide |
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用量以H2O2 殘留量計:食品中不得殘留。 |
備註: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