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第17類:其他

網站更新日期:107/06/19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請仍需依衛福部相關最新法令

編號 品名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使用限制
001 胡椒基丁醚
Piperonyl Butoxide
本品可使用於穀類及豆類;用量為 0.024g/kg 以下。 限防蟲用
002 酸聚乙烯樹脂
Glycerol
1. 本品限果實及果菜之表皮被膜用;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2.本品可於膠囊狀、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003 矽樹脂
Silicon Resin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用量為 0.05g/kg 以下 限消泡用。
005 矽藻土
Diatomaceous Earth
1、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於食品中殘留量應在 5 g/kg 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餐飲業用油炸油之助濾,用量為 0.1%以下。
1、食品製造加工吸著用或過濾用。
2、餐飲業使用於經油炸後直接供食用之油脂助濾時,應置於濾紙上供油炸油過濾使用,不得直接添加於油炸油中,並不得重複使用。
006 酵素製劑
Enzyme Product
本品可於各類際需要適量使用。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007 油酸鈉
Sodium Oleate
本品限果實及果菜之表皮被膜用;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008 羥乙烯高級脂肪族醇
Oxyethylene Higher Ali-phatic Alcohol
本品限果實及果菜之表皮被膜用;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009 蟲膠
Shellac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限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010 石油蠟
Petroleum Wax
本品可於口香糖及泡泡糖、果實、果菜、乾酪及殼蛋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使用於果實、果菜、乾酪及殼蛋時限為保護被膜用。
011 合成石油蠟
Petroleum wax,Synthetic
本品可於口香糖及泡泡糖、果實、果菜、乾酪及殼蛋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使用於果實、果菜、乾酪及殼蛋時限為保護被膜用。
012 液態石蠟(礦物油)
Liquid Paraffin (Mineral Oil)
1.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為 0.7%以下。
2. 本品可於其他各類食品中使用;用量為 0.1%以下。
限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013 聚乙二醇
Polyethylene Glycol 200-9500
本品限於錠劑、膠囊食品中使用;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限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014 單寧酸
(Polygalloyl glucose,Tannic acid)
本品可使用於非酒精飲料,用量為 0.005%以下。 食品製造助濾用(Filteringaid)
015 皂樹皮萃取物
QuillaiaExtracts
本品可使用於調味飲料;用量為 0.2g/kg 或 0.2g/l 以下。
016 聚乙烯醇
Polyvinyl Alcohol
本品可使用於錠狀食品之被膜;用量為 2.0%以下。 限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017 合成矽酸鎂
Magnesium Silicate (Synthetic)
1.本品可使用於油脂之助濾,用量為 2%以下。
2.本品可於膠囊狀、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1.食品製造助濾用(Filteringaid)及防結塊劑(Anticakingagent)。
2.餐飲業使用於經油炸後直接供食用之油脂助濾時應置於濾紙上供油炸油過濾使用,不得直接添加於油炸油中,並不得重複使用。
018 三乙酸甘油酯
Triacetin (Glyceryl Triacetate)
本品可於膠囊狀、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019 聚乙烯聚吡咯烷酮
Crospovidone (Polyvinylpolypyrrolidone)
本品可於膠囊狀、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020 硫酸月桂酯鈉
Sodium Lauryl Sulfate
本品可於膠囊狀、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備 註
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