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更新日期:107/06/19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請仍需依衛福部相關最新法令
編號 | 品名 |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 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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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己二烯酸 Sorbic Acid |
1. 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醬菜類、水分含量 25%以上(含 25%)之蘿蔔乾、醃漬蔬菜、豆皮豆乾類及乾酪;用量以 Sorbic Acid計為 2.0g/kg 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煮熟豆、醬油、味噌、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海藻醬類、豆腐乳、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糕餅、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用量以 Sorbic Acid計為 1.0g/kg 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不含碳酸飲料、碳酸飲料;用量以 Sorbic Acid 計為0.5g/kg 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以 Sorbic Acid 計為 2.0g/kg 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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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己二烯酸鉀 Potassium Sorb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 醬菜類、水分含量 25%以上(含 25%)之蘿蔔乾、醃漬蔬菜、豆皮豆乾類及乾酪;用量 Sorbic Acid計為 2.0g/kg 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煮熟豆、醬油、味噌、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海藻醬類、豆腐乳、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糕餅、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用量以 Sorbic Acid計為 1.0g/kg 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不含碳酸飲料、碳酸飲料;用量以 Sorbic Acid 計為0.5g/kg 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以Sorbic Acid 計為2.0 g/kg以下。 | |
003 | 己二烯酸鈉 Sodium Sorb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醬菜類、水分含量 25%以上(含 25%)之蘿蔔乾、醃漬蔬菜、豆皮豆乾類及乾酪;用量以 Sorbic Acid計為 2.0g/kg 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煮熟豆、醬油、味噌、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海藻醬類、豆腐乳、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糕餅、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用量以 Sorbic Acid計為 1.0g/kg 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不含碳酸飲料、碳酸飲料;用量以 Sorbic Acid 計為0.5g/kg 以下。 4.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以 Sorbic Acid 計為 2.0g/kg 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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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 丙酸鈣 Calcium Propionate |
本品可使用於麵包及糕餅;用量以Propionic Acid計為2.5g/kg以下。 | |
005 | 丙酸鈉 Sdoium Propionate |
本品可使用於麵包及糕餅;用量以Propionic Acid計為2.5g/kg以下。 | |
006 | 去水醋酸 Dehydroacetic Acid |
本品可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用量以Dehydroacetic Acid計為0.5g/kg以下。 | |
007 | 去水醋酸鈉 Sodium Dehydro-acetate |
本品可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用量以Dehydroacetic Acid計為0.5g/kg以下。 | |
008 | 苯甲酸 Benzoic Acid |
1.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乾酪、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水分含量25%以上(含25%)之蘿蔔乾、煮熟豆、味噌、海藻醬類、豆腐乳、糕餅、醬油、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用量以Benzoic Acid計為1.0 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碳酸飲料、不含碳酸飲料、醬菜類、豆皮豆乾類、醃漬蔬菜;用量以Benzoic Acid為0.6 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以Benzoic Acid計為2.0 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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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 苯甲酸鈉 Sodium Benzo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乾酪、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水分含量25%以上(含25%)之蘿蔔乾、煮熟豆、味噌、海藻醬類、豆腐乳、糕餅、醬油、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用量以Benzoic Acid計為1.0 g/kg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碳酸飲料、不含碳酸飲料、醬菜類、豆皮豆乾類、醃漬蔬菜;用量以Benzoic Acid為0.6 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以Benzoic Acid計為2.0 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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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對羥苯甲酸乙酯 Ethyl p-Hydroxy-benzo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豆皮豆乾類及醬油;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25g/kg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醋及不含碳酸飲料;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10g/kg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鮮果及果菜之外皮;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012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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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 對羥苯甲酸丙酯 Propyl p-Hydroxy-benzo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豆皮豆乾類及醬油;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 計為0.25g/kg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醋及不含碳酸飲料;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10g/kg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鮮果及果菜之外皮;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012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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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 對羥苯甲酸丁酯 Butyl p-Hydroxy-benzo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豆皮豆乾類及醬油;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25g/kg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醋及不含碳酸飲料;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10g/kg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鮮果及果菜之外皮;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012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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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 對羥苯甲酸異丙酯 Isopropyl p-Hydroxybenzo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豆皮豆乾類及醬油;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25g/kg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醋及不含碳酸飲料;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10g/kg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鮮果及果菜之外皮;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012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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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 對羥苯甲酸異丁酯 Isobutyl p-Hydroxy-benzo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豆皮豆乾類及醬油;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25g/kg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醋及不含碳酸飲料;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10g/kg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鮮果及果菜之外皮;用量以 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012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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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 聯苯 Biphenyl |
本品限用於葡萄、柚、檸檬及柑桔外敷之紙張;用量為0.07g/kg以下(以殘留量計)。 | |
016 | 二醋酸鈉 Sodium Diacetate(Sodium Hydrogen Diacetate) |
1. 本品可使用於包裝烘焙食品;用量0.40%以下. 2. 本品可使用於包裝之肉汁及調味汁;用量為0.25%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包裝之油脂、肉製品及軟糖果;用量為0.10%以下。 4. 本品可使用於包裝之點心食品、湯及湯粉;用量為0.0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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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 己二烯酸鈣 Calcium Sorbate |
1.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醬菜類、水分含量25%以上(含25%)之蘿蔔乾、醃漬蔬菜、豆皮豆乾類及乾酪;用量以Sorbic Acid計為2.0 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煮熱豆、醬油、味噌、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海藻醬類、豆腐乳、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糕餅、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用量以Sorbic Acid計為1.0 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不含碳酸飲料、碳酸飲料;用量以Sorbic Acid 計為0.5 g/kg以下。 4.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以Sorbic Acid 計為2.0 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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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 苯甲酸鉀 Potassium Benzoate |
1.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肉製品、海膽、魚子醬、花生醬、乾酪、糖漬果實類、脫水水果、水分含量25%以上(含25%)之蘿蔔乾、煮熟豆、味噌、海藻醬類、豆腐乳、糕餅、醬油、果醬、果汁、乳酪、奶油、人造奶油、番茄醬、辣椒醬、濃糖果漿、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用量以Benzoic Acid計為1.0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烏魚子、魚貝類乾製品、碳酸飲料、不含碳酸飲料、醬菜類、豆皮豆乾類、醃漬蔬菜;用量以Benzoic Acid為0.6g/kg以下。 3.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以Benzoic Acid計為2.0 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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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 乳酸鏈球菌素 Nisin |
本品可使用於乾酪及其加工製品;用量為0.25g/ kg以下。 | |
020 | 雙十二烷基硫酸硫胺明(雙十二烷基硫酸胺) Thiamine Dilauryl-sulfate |
本品可使用於醬油;用量以 Laurylsulfat計為0.01 g/kg以下。 | 限用為防腐劑 |
021 | 丙酸 Propionic Acid |
本品可使用於麵包及糕餅;用量以Propionic Acid計為2.5g/kg以下。 | |
022 | 鏈黴菌素 Natamycin(Pimaricin) |
本品可使用於乾酪及經醃漬、乾燥而未加熱處理之加工禽畜肉製品;用量在20 mg/kg以下。 | |
023 | 對羥苯甲酸甲酯 Methyl p-Hydroxybenzoate |
1.本品可使用於豆皮豆乾類及醬油;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25 g/kg以下。 2.本品可使用於醋及不含碳酸飲料;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10 g/kg以下。 3. 本品可使用於鮮果及果菜之外皮;用量以p-Hydroxybenzoic Acid計為0.012 g/k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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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 二甲基二碳酸酯(二碳酸二甲酯) Dimethyl Dicarbonate |
本品可使用於調味飲料,用量在250 mg/kg以下。 | 本品限用於以水為基底之液態飲料,於最終產品中不得有二甲基二碳酸酯殘留物檢出。 |
●備 註
罐頭一律禁止使用防腐劑,但因原料加工或製造技術關係,必須加入防腐劑者,應事先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使用。
同一食品依表列使用範圍規定混合使用防腐劑時,每一種防腐劑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本表所稱「脫水水果」,包括以糖、鹽或其他調味料醃漬、脫水、乾燥或熬煮等加工方法製成之水果加工品。
●本表所稱之食品名稱定義
「煮熟豆」係指經煮熟調味之豆類,包括豆餡。
「海藻醬類」係指以海藻或海苔為原料製成供佐餐用之醬菜。
「濃糖果漿」係指由天然果汁或乾果中抽取50%以上,添加入濃厚糖漿中,其總糖度應在50°Brix以上,可供稀釋飲用者。
「含果汁之碳酸飲料」係指含5% 以上天然果汁之碳酸飲料。
「罐頭食品」係指在製造過程中,經過脫氣、密封、殺菌等步驟而能防止外 界微生物之再污染且可達到保存目的之食品。
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